首页 有效学习与教学——9种学习方式的变革

第十一章 学科知识类型与学习方式(上)

字体:16+-

第一节 语文学科知识类型与学习方式

一、语文知识的类型

知识类型与学习方式关系十分密切,不同类型的知识有着各自的性质特点,其认知方式显然存在着差异,由此规定了知识获取方式的差异性。因而,对于一门学科而言,认清其学科的知识类型对其学习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即知识类型的分析便成了学习方式选择的重要基础。

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从哲学的角度可将其分为三类,即自然科学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相对于语文知识,“知识”作为一个属概念,包含各种知识,“语文知识”是它的一个种概念,不可否认,在内涵上作为种概念的“语文知识”应具有作为属概念“知识”的共性,但它还应有其个性所在,即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因此,在外延上“语文知识”的划分就不可能完全机械地照搬“知识”的划分,这是我们探讨语文学科知识类型首先需要明了的。

关于语文学科知识类型,近年来语文教育界讨论得很热烈,“说法”也颇多:或主张语文知识包括“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及两种特殊类型即心理表象、整块知识”[1];或认为语文知识应由“实质性知识”、“方法论知识”以及“价值性知识”[2]构成;或用以达到课程目标而需要的教与学的“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价值观”[3]等来统称……因人们立足点的不同,便产生了如此多的观点看法,诚然这些划分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这些观点似乎总让人觉得缺乏一定的“语文味”,缺乏语文学科知识的个性所在。事实上,对学科知识类型的探讨,应该是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所重点研究的对象;一味地基于哲学、心理学等视域,不利于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的纵深推进。确实,“长期以来,教育学似乎很少对知识进行独特分类,仅仅参照其他学科特别是哲学的分类方式对知识进行类型划分,由此影响了教育学对知识研究应有的深度和力度”[4]。因此,这里研究语文学科的知识类型,我们首先要坚持基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要确保划分出的知识类型真正显示出各学科自身个性和特殊性。唯有如此,我们在探讨语文学习方式的建构时,方能真正适切该学科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