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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丽西娜的儿童自我意识交往发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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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西娜在其著作《学前儿童自我认识心理学》中介绍了她关于儿童自我意识的交往发生理论。她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强调社会关系对儿童自我意识形成的重要作用,认为从交往发生论角度看待自我意识的发生问题是一种更有效的途径。因为儿童只有在和别人交往的过程中,才有机会认识自己的伙伴,并通过伙伴认识自己。既然个性是作为交往活动的特殊客体出现的,那么由每一个孩子作出的对别人的主观反映和通过别人对自己的主观反映,就应该说是交往的特定产物。交往实际上是主体希望认识别人并通过别人认识自己,希望评价别人并通过别人评价自己。知识、观念、映象和思想,都是对客观现实的主观映象加以保持的方式。所以,“别人的映象”和“自我映象”都是交往的产物。由于交往而产生的映象结构,可以分出两个主要部分——认知部分和情绪部分,它们是统一的。自我映象的认知部分的产生涉及自我认识问题,而情绪部分则涉及儿童自我评价的机制问题。

丽西娜等对0~7岁儿童自我意识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儿童的自我映象是在他们的个人经验和交往经验相互作用的条件下形成的;第二,儿童从个人经验中获得的知识表现出明显的具体性;第三,成人评价的影响对学前儿童自我观念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第四,越是年幼儿童,同伴评价对他们的意义越小。丽西娜还总结了儿童自我映象发展的条件,认为儿童从个人经验中获得的知识与通过交往积累的关于自己的评价和知识的协调的结合,是形成确切的自我观念的前提条件。一旦这种和谐关系被破坏,儿童的自我观念就会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