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秋末的一天清晨,天还未亮,南风微凉。一位素衣端庄的外国女士,坐着时兴的黄包小车,围着广州沙基转了一圈,到城西金利埠(今广州市荔湾区六二三路)附近停了下来。她摘掉黑色的宽檐帽下了车,静静地在附近步行了一会儿,时而沉思,时而蹙眉,时而微笑。不久,她上车返回了主城区。
很快,城西金利埠就开始了繁忙的施工,后来建成的即是真光中学的前身——“真光书院”,而这位端庄的外国女士就是美国人那夏理(Herriet Noyes,1844—1924),是“真光书院”的创始人。
那夏理女士从美国一路艰辛、颠簸,怀揣一份理想和情怀,来到中国大地。此时的华夏,正处于民主革命光明的前夜,仍然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作为当时与外国通商的口岸之一,广州吸引了很多像那夏理一样的国外传教士前来传教。
当时流行的传教做法是“设学校以教育传道”。于是,在中国的各个通商口岸,教会学校纷纷得以建立,此时的“真光书院”也在这个背景下落成,并成为岭南地区为数不多、创办最早的新式学校之一。
而当时的中国,民智未启,整个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极为严重。儒家思想受宋明理学的影响,变得越来越保守,不复盛唐的开放与包容,“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落后思想历经数百年,成为当时被民间广泛认同的主流价值观。在教育权利方面,自然也是男子独享,因为女子终究要出嫁,传统观念认为:出嫁的女子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主要任务是传宗接代生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呢?
当时民间的女子在四五岁时就要被强行缠足,裹脚之后的女子,脚仅二寸或三寸,严重畸形,站立不稳,走起路来更是摇摇晃晃,给身体带来很大的伤害。在当时人们眼中,这样的小脚女子才是姣好的女人。女子长到十五六岁,就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嫁,故多为“盲婚哑嫁”,大多在成婚之后才知道丈夫是谁,姑娘即使不愿意,也是无可奈何。这都是因在那个昏暗腐朽的年代,女子没有自由,没有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