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一、上海市的改革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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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改革目标是2014年启动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共8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在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

第一,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

第二,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