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考生对高考公平的呼唤,全国不少省份对高考加分政策有了调整。首先是对一些比赛不规范、证书有水分的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其次,对以“权”换“分”的“重灾区”项目进行了调整。在此期间,国内出现了几起“权分交易”,靠“走关系”的恶性案件。例如,2006年,湖南省体育局公布《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18]要求暂停各市州行使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权一年。此举意在规范高考体育加分管理,纠正运动员等级证书颁发过程中的违规现象。据悉,在湖南省的初步清查中,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3102人中,有450人被撤销资格证书,其中仅娄底市就有385人。由于2006年该省取消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加分政策,所以不少学生和家长开始往体育加分上钻营。一些人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湖南省体育局在清理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的成绩,竟然比国家规定多了七八秒,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小学生。另外,2014年辽宁省高考结束后,部分辽宁考生和家长举报的,全省因体育特长学生身份得以加10分的案件时有发生。笔者在此不多介绍,这里仅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的政策调整择要介绍如下。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被列入选拔保送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