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民办教育卷

三、政府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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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扶持型

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学费收入,经费匮乏一直是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在财政上对民办高校予以扶持,效果显著。

陕西省从2012年起每年拿出3亿元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民办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科学研究、表彰和奖励为民办高等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方面。[7]截至2016年,省财政累计拨付专项资金15亿元,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17年陕西省再度明确,省级财政继续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安排4亿元用于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四个一流”等重大项目建设。山东省大力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对优质民办高校给予奖励。2014—2016年,山东省财政累计安排1.18亿元,实施“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支持全省民办本科高校60个优势特色专业建设。2016年,省财政安排民办高校奖励资金5400万元,对山东英才学院、山东协和学院等15所办学成效显著、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数量较多的民办高校给予奖励。

(二)土地优惠型

土地是民办高校赖以生存的基础,部分省、市为推动民办高校的发展,出台了诸如返还土地出让金、无偿划拨等土地优惠政策,使得一些民办高校从中获益。

如200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决定》规定,“民办高校建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当地建设规划。民办高校在规划范围内依法征用土地,在减免建设配套费方面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优惠政策。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将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先出租、转让给民办高校办学”[8]。这些扶持政策的制定为陕西民办高校的兴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