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义务教育是百余年来我国教育发展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及与提高成为我国一贯采取的教育方针,并为之进行了大量的努力。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教育”。《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1956年开始,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内普及小学教育。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些目标没有实现。20世纪80年代,党和政府决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使普及义务教育有了专门法律的保障,使我国的义务教育走上了法律轨道,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到2000年,我国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后颁布。2007年,我国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从2008年秋季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义务教育从此名实相符。改革开放40年,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