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义务教育卷

第二节 农村义务教育取得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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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5%,人口素质低,文盲和半文盲人口2.19亿,在农村就业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占35.9%,小学文化程度者占37.2%,每万人口中大学生数为4名,平均文化程度为4年。[1]

据统计,2000年全国共有小学553622所,其中城市32154所,县镇81184所,农村440284所,分别占5.81%、14.66%、79.53%;小学在校生数130132548人,其中城市18166507人,县镇26928904人,农村85037137人,分别占13.96%、20.69%、65.35%。初中学校62704所,其中城市8713所,县镇14678所,农村39313所,分别占13.90%、23.41%、62.70%;在校生61676458人,其中城市10346351人,县镇17045443人,农村34284664人,分别占16.78%、27.64%、55.59%。[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近1.2亿人。

因此,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主要部分,其普及程度及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全国普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实现程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不仅是教育发展的目标,也是影响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战略性任务。从教育民主化的要求来看,没有农村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就不可能实现中国教育的公平,更谈不上教育的现代化。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是我们整个义务教育的主体。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所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也称农村教育整体改革或农村教育系统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在教育外部加强与科技、农业等部门的紧密结合,在教育内部对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使农村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1988年5月,由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实施“燎原计划”,“燎原计划”旨在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88年8月,国家教委在河北南宫召开会议,在全国部署实施“燎原计划”。“燎原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做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智力、技术的相对优势,积极开展与当地建设密切结合的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大批新型的农村建设者,并积极配合农业与科技等部门,开展以推广当地实用技术为主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农业的发展。“燎原计划”要求农村中小学改革教育内容,适当安排针对当地需要的劳动技能和技术的教育;要求在初中后、高中后,以及尚未普及初中的地方的小学后,逐步对毕业生进行一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燎原计划”对示范乡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定了明确的目标。示范乡要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要做到扫除青壮年文盲。“燎原计划”是一个双目标的计划,是一个教育与经济相结合、治愚与治穷相结合的计划。它的目的是统筹当地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即“三教统筹”);统筹当地的经济、科技、教育,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即“农科教结合”)。“燎原计划”为“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