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义务教育卷

第四章 义务教育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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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辞海》中的释义是物质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教育结构是指构成教育总体系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及其结合形式,一般指学校教育结构,有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之分。纵向结构是指各级阶段性教育结构,包括各级阶段性教育之间的结构,如学龄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之间的比例与结合形式;各阶段性教育内不同层次之间的结构,如高等教育阶段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中等教育阶段有初中、高中等。横向结构是指各个教育阶段中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即教育横向系统的类与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教育结构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方面性。

基础教育结构是指基础教育系统内部的构成状态或组合方式,包括层次、类别及空间结构等。基础教育结构反映该阶段人才培养的重点、规格、数量比例及区域分布,以及与其他教育阶段的衔接形式和程度。其实质是教育目的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在本阶段的具体化,明确回答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1]

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应着眼于学制、年限、投资结构、课程结构、管理结构、公办与民办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结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整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