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方法是为达到既定教育目标,教育者、受教育者参与德育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式的总称。德育方法有三个层次,即作为指导思想的方法、作为德育方式总和的方法和作为具体操作技能的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及德育自身内容的发展,越来越要求德育方法进行转变,以保证德育目标及德育内容的顺利实施。
(一)对德育方法的历史反思
过去常用的德育方法主要有说理教育法、榜样示范法,多以教师、教材为中心。我国现行的诸多德育方法层次不一,形式多样,但其宗旨似乎只有一个——把社会所要求的品德规范“传授”给受教育者。这是一种典型的“内容中心模式”,它往往只限于向学生传授一套固定的品德规范。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发展,传统的价值体系遇到了严峻的挑战。教育者只限于用单一的品德规范体系和道德价值观去影响受教育者,把某些品德规范的掌握等同于德育的全部。人们常用的“说服教育”“榜样示范”“行为训练”“奖励与惩罚”等方法,基本上都是在进行一种传授式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灌输”的味道。强制性与灌输性的德育方法,忽视了作为社会与历史主人的价值和主体能动作用。它直接导致了两种消极后果:一是德育效果差,甚至无效。二是德育过程中学生的修身过程处于消极、被动甚至中断的状态。长此以往,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和创造精神将大大受挫,并趋于萎缩甚至消失。此外,在少数地方个别教师还奉行虐待型德育方式,体罚学生的情况较为普遍,不仅使学生身体遭受痛苦,也易使其精神受到打击。
(二)德育方法的变革趋向
1.变训斥式为疏导式
在现行的学校德育中,一些教师不研究学生思想的新变化,忽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思想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在教育中仍坚持传统的训斥式教育,以为对学生要求越严,品德教育的效果就越好。殊不知,这种对学生的压服式教育由于缺乏师生间的情感沟通,没有学生发自内心的主动参与,效果很差。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应以情动人,循循善诱,给学生以人格感化。只有这样,德育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否则,教师尽管出于自己的良好愿望和良苦用心,若是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或实施体罚,都可能使学生产生反感甚至对立情绪,无助于学生的品德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