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以往推行普及小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政府对以往急于求成的普及方法进行了总结反思,并于《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党的八大上都提出了在若干年内有步骤地分批、分期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然而在“左”的思潮的干扰下,也没有得到落实。
“大跃进”时要求3至5年普及小学教育,15年普及高等教育。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原则和途径是“两条腿走路”,即国家办学和群众办学并举。在这一指示的鼓舞和推动下,群众办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对此没有科学、正确地引导,反而走上了相互攀比、浮夸的道路。1958年小学在校人数比1957年增长了34.41%,学龄儿童入学率由1957年的61.7%上升到80.3%,这一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当时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能力,而且给教育质量的提高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大跃进”的思想引起了教育界人士及中央的高度重视,开始反思以往急于求成的做法,普及小学教育进入了调整巩固期。1959年以后,中共中央重新确定了教育工作的方针,要求在巩固、调整和提高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1961年,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文教小组《关于196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文教工作安排的报告》中提出,当前文教工作必须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由于采取了上述方针,普及初等教育盲目追求数量的局面逐步得到控制。1960年至1962年,小学在校生数大约下降了30%,学校内部管理得到加强,教育质量得到了提高。
1963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共中央在《关于讨论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和对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中,指出中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坚强的革命后代。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能否把我们的后代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而且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一二十年以后,我们新的一代的精神面貌和知识水平将会如何,我国的科学文化将会达到什么样的水平,以及我们能不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和现代国防的社会主义强国,在相当程度上将取决于现在中小学教育的状况。因此,提高中小学的教育质量,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应该把它摆到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