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对于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一直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义务教育质量很高,甚至超过欧美发达国家,中国学生基础知识比多数国家的学生扎实,这从历届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成绩可以看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学生毕业后缺乏创造性能力,就是因为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无休止地考试、排名、选拔抑制了学生思维的活跃性和自主性。应该说,扎实的基础知识与畸形的功利化追求都提示了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的真实性,只不过是角度不同而已。正是对于义务教育功能和成功的标准认识不同,才会对中国义务教育产生不同的评价。这就涉及对教育评价的性质、标准以及评价方法的认识问题。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义务教育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应该说从上到下都有一定的认识,但是远远没有达到可以撼动当前应试体系的程度,主要原因是现代教育理念没有得到普及,教育评价标准没有制度意义上的根本改变。
何谓教育评价?一般来说,教育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通过使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教育教学进行测量、分析和评定的过程,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的走向,影响着学生的素质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教育公平与民族素质的提高。教育评价主要包括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两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