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是教育者促进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整个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大辞典》中把学生评价界定为学生评价活动的总称,按评价对象,可分为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相互评价、学生自我评价等。
自古以来,我国学校教育中一直注重对学生的评价。《礼记·学记》记载,西周时就建立了一个对学生的考评制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这个考评制度,一方面明确了教育的总目标,又确定了每个阶段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而且逐步深化提高,另一方面,每个阶段要达到的标准中都规定了学业知识和思想品德两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德智并重,循序渐进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学的改进,教学评价也在不断发展、改进,从隋唐科举制度创立以后,考试一直是中国封建教育的主要评价手段。
近代以来开始出现新教育下的教育测评制度,还建立了教育督导(视导)制度。新文化运动时期,教育测评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不仅翻译了国外的测验量表,陈鹤琴等人还自行编制了各种测验量表,开设测量课程,在中小学进行教育测评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初采用苏联的“五分记分法”,与苏联关系恶化后,又逐渐恢复了“百分记分法”,后因“**”,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标准成为基础教育评价的主要标准,正常的教育教学评价一度停滞不前。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基础教育中学生评价取得很大的进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一)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学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