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一直制约着课程改革的进程和素质教育的发展,使得学生的全面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国中考制度经历了改革、创新、完善的过程,在考试评价和招生录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6年9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改革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关于学业成绩、品德教育、文学素养、艺术素养、健康素养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因素通过相应的举措作为录取参考。无疑,这次招生制度改革的走向是素质教育理念,打破了分数至上的招生原则。
第一,这次改革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推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第二,改变考试科目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也被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偏科。例如,有些地方在坚持以往科目考试的基础上增设了1-2门可选的考试科目,但是考生不能同时选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