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二、中央财政专项的“项目”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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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的格局之下,中央政府主要通过以各种项目的形式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对地方职业教育经费进行补贴,以引导地方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落实中央在全国职业教育方面的政策实施和管理职责。据统计,2004—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各类专项资金1113亿元,主要支持了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示范引领、学生资助、综合奖补四大类项目。[1]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示范引领项目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学生资助项目主要包括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及高等职业学校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综合奖补政策主要是指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制度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设立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通常都要求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部门及职业院校为这些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并根据地方政府所处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分项目、按比例进行分担,如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

专栏4-1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为引导和支持各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提供扶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打破了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使办学方向正确,能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大量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使毕业生就业率提高。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改革、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对在社会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院校,给予奖励性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