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汉的文教政策
(一)秦代的文教政策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了六国,建立了君主专制的高度中央集权国家。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君主集权的封建统治制度,秦朝以法家思想指导教育实践,在文化教育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1)统一文字。先秦时期,由于各诸侯国的地理条件和文化传统不同,所用文字也有差异,不利于秦统一后政令的推行。因此,秦朝建立以后,以小篆为文字形体的标准,采取“书同文”的政策。这是使汉字走向统一、规范、定型过程中的关键性一步。文字的统一,对中国文化和教育发展无疑具有重大贡献,对形成中华民族统一的文化心理也有不可轻视的作用。
(2)严禁私学。在中国教育史上,春秋战国时期是私学发展的鼎盛时期。秦统一六国后,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治需要,严禁私学,并采取了“焚书”“坑儒”等残暴措施来达到这—目的。
(3)吏师制度。为了达到思想的高度统一,使法家思想深入人心,秦采取了由执法官吏担任教师的教育政策。这种将官与师结合起来,取消专职教师的制度,无疑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倒退。
(二)汉代的文教政策
汉初总结了秦朝速亡的教训,摒弃严刑酷法,奉行“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到汉武帝时期,国力已基本恢复,社会也面临着新的危机,“无为而治”已经不能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必须采取新的政策。于是,在文教方面,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的三大建议,确立了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中心的文教政策。为确保儒术“独尊”,采取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主张以儒家思想作为统一思想学术的准绳。他认为“天”是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神。帝王“受命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但他指出,政令的统一必须以思想学术的统一为前提。因为儒家最重视正名定分,最适合于封建中央政体的需要,所以董仲舒主张以儒家思想作为统一思想学术的准绳,他在《天人三策》中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以矣。”“绝其道”并不一定要取缔各种学术,而是不给它们以发展的条件。通过大力尊崇儒学,给予儒生培养和做官的前途,儒学自然成为大多数士人的追求方向,其他学派也就难以与之“并进”了。董仲舒这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建议,被汉武帝采纳,开了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