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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宋元时期的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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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元时期的文教政策和学校教育

(一)文教政策

宋王朝是在结束唐末五代近200年的分裂割据之后建立起来的,因此统一国家之后,确立了“兴文教、抑武事”的治国策略。推行“兴文教”政策,必然要尊孔崇儒。尊孔崇儒的步骤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恢复重修被战乱毁坏的各地文宣王庙、祭孔、封孔、封赐孔子后裔,以及在教育、科举考试中强化经学的地位等。此外,宋代在尊孔崇儒的同时也大力提倡佛教和道教,其结果是使儒、佛、道三家在长期斗争中走向融合,孕育出以儒学为主体,糅合佛、道思想的新的思想体系——理学。

元朝在文教政策上针对不同族群,采取了不同政策。一方面,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特别是士大夫阶层,元政府延续了宋代尊孔崇儒、推崇理学的文教政策。这种怀柔政策主要是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地位,并改善其强权暴戾的政治形象,以笼络广大的汉族士儒,并且也确实收到了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和解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实行民族分治、尚文禁武的政策。

(二)学校教育

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在三次兴学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就总的格局来看,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仍大体沿用唐制,形成以国子监、太学为核心的中央官学和州县学校为主体的地方官学两大系统。

元代官学体制除了部分承继于宋代以外,另增设了一些服务于少数民族统治阶层的学校。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汉文进行教学的儒学教育机构——国子学;二是以少数民族文字进行教学的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三是专业技术教育机构,如司天监、太医院等政府专职机构下属的专业学校。

(1)国子监。宋代国子监有两种性质:一种是管辖学校的机关,称国子监;一种是国家最高学府,专教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又称国子学。最初学生人数不定,后来以200人为定额。国子监最初设监事两人,一在东京(开封),一在西京(洛阳)。其下再设直讲八人,专事任教。宋神宗元丰以后,改变章程,设祭酒一人,总管国子监,统辖所属各校;其下设司业、参丞及主簿各一人,管理各项职务。南宋初年,也于临安(杭州)开设了国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