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教会教育
早在1839年,美国人布朗主持的马礼逊学校在澳门成立,这是最早设立于中国本土的教会学校。1842年11月,马礼逊学校迁至香港。第一批学生仅6人。课程包括中文、算术、代数、几何、生理学、地理、历史、英文等。至1850年停办。
继签订《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西方传教士在华所办学校日益增多,到1860年,江南一带的天主教小学90所,设于“五口”的基督教新教小学已达50所,学生1000余人。[1]这些教会学校大多附设于教堂,规模较小,主要招收贫苦人家的孩子,免收学费和膳食费;在课程上主要开设宗教、外语、西学和儒学经典。
为了统一教会教育的教学内容,1877年5月,第一次在华基督教传教士大会在上海举行,决定成立“学校与教科书委员会”,这是近代第一个在华基督教教会的联合组织,其目的主要是为教会学校编写、出版教科书。1890年,该组织改为“中华教育会”,指导所有在华基督教教育。在此次大会上,传教士卜舫济指出,在教会学校内,“训练中国未来的教师和传教士……使他们成为中国未来的领袖和指挥者,给未来的中国施加最强有力的影响。”[2]正是在这种野心下,自19世纪70年代起,教会学校和学生数逐年增加,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等一批教会大学相继创建。
教会学校是一个与中国传统封建教育体系截然不同的教育系统,不排除西方列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传教活动甚至侵犯中国教育的主权,带有鲜明的殖民性,但是这些学校也不可避免引入了西方近代教育制度,在管理、课程、教学等各方面影响了中国传统教育,促进了传统教育的近代化转变。
二、兴办新式学堂
随着洋务实践的展开,为了培养外交、军事、技术等洋务活动所需人才,洋务派陆续创办了30余所新式学堂,大致可分为外国语学堂(方言学堂)、军事学堂、技术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