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领导体制的演变
资产阶级革命之前的英国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传统的国家,教育是贵族与僧侣的一种特权,教育的领导和管理权主要由古罗马教廷属下的英国天主教教会所掌握。16世纪宗教改革后,英国的学校教育转由英国国教掌管。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教育继续被视为宗教教派活动。1662年,国会还通过了继续由教会办初等教育的法令。这种状况持续到19世纪初,随着工业资产阶级直接参与政权,英国政府开始干预教育。
1833年,时任财政部部长阿尔索普(Lord Althorp)提出教育补助金议案,提出每年由国库拨款两万英镑作为初等学校校舍建筑费用,该议案得到通过并实施。这是英国建立国民教育制度和国家直接掌握教育领导权的开端。但在最初,国会仍把补助金的管理与分配权委托给教派的教育团体。直到1839年才由政府设置了“枢密院教育委员会”,直接掌管、监督补助金的分配与使用。1856年,该教育委员会改称教育局,管理全国的初等教育。就这样,英国政府通过财政部署和监督来控制学校,逐步建立起国家的教育领导机构。1870年,《初等教育法》的通过,标志着英国国民教育制度的正式形成,并加强了国家对教会和私人团体兴办教育的监督。1899年,由议会直接管辖的教育署成立,取代了教育局,集中领导和管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由此初步完成了英国教育领导体制的国家化。
二、初等教育的发展
(一)初等教育的历史沿革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水平,与此同时,劳动者为争取自身的教育权利展开了持续不断的斗争,这些背景共同推动了初等教育的发展。英国近代的初等学校主要面向贫苦家庭子弟开设,提供基本的文化知识教育,与中等学校不存在内在衔接关系。主要包括慈善学校、教会创办的堂区学校、星期日学校、私立初等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