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的基本原则
(一)学生为本原则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学生是学校中的重要主体。“以学生为本”是实现组织科学管理,打造和谐校园文化的重要原则。该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其发展为根本目标,强调其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学校的具体管理过程中,应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理念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之中。同时,还要注意不能仅把学生当成单纯的管理客体。他们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有参与学校事务和进行教育选择的诉求,因此,学校应尽最大可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合理需求,努力为他们提供各种优质的服务。平安和谐的校园有利于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使他们获得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进而成为有德、有才、有能力、有个性的人[8]。
(二)尊重和信任原则
尽管学生是不完善的主体,但具有强烈的自尊意识。他们的尊严是否得到尊重,会影响其学习的态度、质量和效率。学校,特别是校长,要从学生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对学生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给予充分的重视。在管理学生时,要注意维护其尊严和人格,以适应他们的个性发展和自身价值的提升。这是和谐校园的应有之义。首先,校长和教师要转换角色,从权威人物变成朋友关系,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体现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其次,要对学生有足够的信任,积极为他们提供自我教育的开放空间。相信、依靠和发展学生的自治、自控、自我发展能力[9],最大限度地提升他们参与管理的水平,增加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制度化与人性化统一原则
组织管理经常面对制度化与人性化的矛盾。制度化的优点是“理性”和“确定性”,其弊端是难以变通,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积极性;人性化则相反,具有柔性的特点,但同时确定性较低。中小学管理过程中,如果过于强调制度的刚性,会造成师生的拘谨;而如果只强调人性化,又有可能造成组织无序,导致低效率。和谐校园必须形成有序的机制,这要求校长能够协调两种原则的冲突,发挥其协同作用。首先,在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时,应充分考虑人性化的一面——既体现共性,也兼顾个性;其次,在制度执行时,要注重严谨的激励性与宽松的人文性,以实现管理作用与教育作用的有机结合。这不仅避免或减轻了制度刚性给师生造成的束缚,加强学习型组织中的人文关怀;也保证了制度潜在说服力和实施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使管理制度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以便形成和谐校园文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