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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范梅南现象学教育学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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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范梅南的现象学教育学的具体方法并不是工具性的方法,拿来就可以用,具体的方法虽然有技术的痕迹,但它们更倾向于生存论意义上的方法,它们与一个人的精神素养紧密相连。只靠这些方法,其实做不了什么事。这里,对研究者的素养要求很高。理解力贫乏的人,再多的方法也无用。

范梅南在《生活体验研究——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中除了对解释现象学做了方法论层面的探讨外,也重点讨论了解释现象学研究的具体方法,这与乌特勒支学派不关注方法问题有极大的区别。范梅南谈到,解释现象学研究可视为六种研究活动之间的动态结合。方法论结构如下:①转向对一个深深吸引我们并使我们与世界相连的现象的关注;②调查我们真实经历过的经验而不是我们所抽象的经验;③反思揭示现象特点的根本主题;④通过写作和改写的艺术方式来描写这一现象;⑤保持与这一现象的强烈而有目的的教育关系;⑥通过考虑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协调整个研究。[1]下列几个标题引自范梅南专著《生活体验研究——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

(一)转向生活中的现象

范梅南将专注于某一现象,对某一现象好奇作为解释现象学研究的开始。当教育生活中的某一种现象深深地吸引了我们,使我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们的注意力和意志力都转向了这一现象。也就是好奇和惊奇感使我们靠近某一现象,体验某一现象,想看看这一现象能显现出怎样的本质或本质结构,看看我们能直观到什么,我们怎样用语言去描述生活体验的本质,我们能否阐释出生活体验的丰富意义。我与现象之间有着强烈的意向性关系,有一种强烈的指向性,是情境性和问题意识驱使我们“回到事情本身”。我们的研究起始于现象,起始于某一教育生活体验,我们是对生活或生命进行的现象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