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需要制度的伦理关怀。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使各种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得到正当解决,这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如果没有制度调节来奠定和保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伦理基础,那么道德自律在利益冲突面前是很难维持和巩固的。”[1]师德制度是针对教师职业的一种具体而特殊的伦理制度,是将对教师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明示为一系列规则和规范,是师德建设制度化的一种方式。师德制度既包括以师德内容为核心的师德规范制度,也包括确保师德规范有效落实的各种师德保障制度。师德规范制度是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明确、细致、具有操作性的强制性要求。而师德保障制度则是从师德培训、师德监督、师德评价等各个方面对师德规范的实施和作用发挥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就当前师德制度建设的实际而言,师德规范制度受到较高的重视,而对于配套的师德保障制度却相对比较薄弱。这样,缺乏相应制度保障机制的师德规范制度往往会被架空,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本部分以师德保障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兼及师德规范制度。因为两种制度很难截然分开,师德规范制度需要师德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而师德保障制度是以师德规范制度的落实为其存在和实施的内在依据和目的的。
根据对当前师德建设的现状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师德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师德建设中的制度缺失
虽然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师德制度建设,制定和出台了各种师德制度,师德建设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然而,当我们深入调查师德建设的现状,会发现师德建设中的制度缺失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师德建设中的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