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确定不同的类型划分。
(一)依据高中培养目标进行分类
依据高中培养目标不同,可以将我国目前现有普通高中学校划分为四大类:一是以学术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重点的学校,学生以进入名牌大学为主,可称之为“学术性高中”;二是以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学校,学生以进入一本、二本院校为主,可称之为“一般高中”;三是以培养特殊人才为主的学校,如美术、音乐、体育等,一般称之为“特色高中”(严格意义上是特殊高中),他们本身内部也存在特色建设问题;但相对其他几类高中来说属于特色高中;四是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为主的学校,学生以进入三本、高职院校为主,可称之为综合高中。[1]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形成的四类高中情况,带着明显的应试主义倾向。同时这四类高中本身在总体上存在各自独特性建设不足、千校一面的问题,需要加大自身特色建设问题,从而更加凸显高中的多样化。
(二)依据特色建设主导力量进行分类
依据特色建设主导力量来自于学校内外部,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的学校特色建设与学校主导型的特色建设。
1.政府主导型的学校特色建设
我国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引导和合理布局高中特色建设,通过分层定位、分类规划,让每一所高中校找到自己个性化的发展方位,构建多样化的教育生态。
政府主导型的学校特色建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特色高中与综合高中建设,在教育对象、课程设置、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招生和升学方面有一定专业倾向的特色学校,是为初中毕业学生进入高中时提供“入口”选择。这部分学校一般有如下特点:一是在招生对象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性别或民族上有所选择,如女子中学、民族高中等;二是在专业发展方向上有所侧重,主要体现在美术和外语方面;三是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课程设置上的融合,即综合性高中,如,北京市崇文门中学,除设有普通高中8大学习领域13个科目外,还设有文秘类、空乘类、导游类和幼儿教育类等4个学习领域15门校本课程,学生在入学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兴趣、性向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和课程,也可以在学习过程中进行调整、选择和更换课程,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的可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