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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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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是考察、分析和判断某事物的重要性、正确性、可行性、实效性与可借鉴性的专业活动过程。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依据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系统的指标体系,采用科学方法对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建设的价值定位、基本过程、主体成就、主要特点、典型经验、效果影响、现存问题以及深化构想等进行揭示、评议、判断和鉴定的专业性教育管理活动。

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具有自身的特定性,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对符合“先在标准(preexisting standard)”[1]的程度加以核查,而更在于描述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进程中正在发生的事情,发现实际达到的发展状态和水平,并评估其价值,以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原则的有力施行、建设责任的有序履行和建设使命的有效践行。

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有多种分类方式。常见的是从评估主体角度来看,主要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大类(表7.1)。内部评估就是学校自我评估,是学校自己组织,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的评估。这种评估重在自我检查,旨在自我改进。优点是方便、易行、针对性强、主体感受深;不足在于缺少参照,只有纵向比较,没有横向比较,标准要求难把握,并不具备多少权威性。外部评估,即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等第三方)组织的督导性评估或鉴定性评估。优点是较为客观,标准要求统一,代表较大范围内社会对学校特色的期望和需求,可进行横向比较,相对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不足则是对具体学校的特殊性难以体现,缺乏针对性,组织评估的成本较高[2]。

表7.1 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的基本类型比较

续表

除此之外,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按不同的观察视角,还可以有更多的分类。按范围,可分为宏观评估、中观评估和微观评估;按对象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项评估和综合评估;按时间和目的,可分为诊断性评估、形成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按内容,可分为方案评估、执行评估和成果评估以及元评估;按方法,可分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按形式,可分为正式评估与非正式评估、口头评估与书面评估、个别评估与集体评估、直接评估与间接评估;按频率,可分为日常评估、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按标准,可分为绝对标准评估、相对标准评估和个体差异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