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有了就业才会有收入,才会逐步过上好日子。因此,政府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
3.1.1 创造就业机会
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密不可分。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增长有助于就业率的提高。1962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通过对美国经济的实证分析,发现当经济增长率高于3%时,经济增长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失业率就会下降半个百分点;当经济增长率低于3%时,经济增长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失业率就会上升一个百分点,这就是著名的“奥肯定律”。另一方面,充分就业对经济增长具有支撑作用,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因素。从生产角度看,劳动力获得就业机会,参加社会劳动,创造出大于其自身价值的社会价值,这是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从消费角度看,充分就业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提高社会购买力,刺激消费需求,加快商品流通速度,并创造出新的生产需求,促进投资增加,从而拉动经济发展;此外,充分就业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1]
对于中国来说,中国是人口大国,经济总量长期以来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人口红利,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大这一潜在人口优势条件转化为了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中国的刘易斯转折点即将来临,中国人口红利将逐渐弱化乃至最终消失。[2]因此,中国必须要在人口红利消失殆尽之前,充分利用其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更加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近年来,我国在就业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就业持续增加,2013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 97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 240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2013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略低于上半年年末的4.09%。其中2009年到2013年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如图3-1所示。另外,通过图3-2,我们可以观察到自2000年以来,虽然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但近几年已趋于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003年之前逐年攀升,之后的十年围绕4%小幅上下波动,相对平稳。如果按照发达国家将4%~8%视作正常范围的惯例,我国的就业形势尚属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