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4中国民生发展报告

6.2 社区配套齐备,通勤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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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社区配套:公益配套与商业配套同步发展

社区配套设施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是社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共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按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三级配置,作为保障居住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物质设施。住有宜居要求社区配套设施在完善各项居住功能的前提下,凸显舒适性、便利性,降低通勤时间与成本,保证配套设施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这是时代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市场需求转变所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买房越来越注重与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

1.公益性配套设施主要是文教、管理、市政设施等配套项目

这类项目主要由非市场方式立项,属于不完全适用市场方式调节或市场不能有效调节的领域。其建设与否、规模大小、档次高低,既要依赖开发者的行为,又要有政府的监督、管理行为。[6]

首先,要求提高教育设施的配套质量。随着经济条件改善和教育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对教育设施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少年儿童比例持续下降,社区教育设施配套面临资源整合、提升质量、提高配套标准等内在要求。因此,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配套标准,提升配套质量是住有宜居的要求。

其次,要求同步提高老年设施配套数量与质量。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776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比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口意味着社区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这一方面要求社区内养老设施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伴随着居民经济条件改善,也要求提高养老设施的配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