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和谐社区:良好素质、充分信任、文明交往
“社区”(Community)一词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使用,指由具有共同习俗和价值观的同质人口组成、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但学者们对社区一词的争论异常激烈,美国著名学者帕克认为,社区是一定地域空间内、有机组织的人口和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Park,1963)。[17]而伯吉斯提则认为,社区是指许多个人、家庭、团体以及习俗、制度组合在一个地区之内,并从这种共同组合形式中形成的种种联系。[18]但无论怎样定义,一般的社区都包含四个基本要素:人、社会互动关系、地域和社区认同感。[19]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城市社会组成的基层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20]正如格迪丝(Geddes,1968)所说:“人类真正的财富,是建立在充满活力的社区环境之上的。”[21]通过社区发展与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支持网络的作用,可推进社会公平,缩小社会不平等程度,将社会的负担、压力和冲突化解在社区内部,使社区成为社会安全网的一部分,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22]
传统中国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差序格局的关系社会,由于人口很少流动、人们长期居住在一个地方,关系密切,中国人将家庭关系推广发挥,以伦理组织社会,以消除个人和社会之两端。[23]随着“熟人社会”逐步转化成“陌生人社会”,社区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现代社会中的城市社区,人口密度高、聚居规模大、职业种类多,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甚至语言风格都各有差异,人口构成比较复杂;高度异质化、疏离化是现代社会人、社区人的主要特点之一。[24]社区所承担的职能也越来越多,已成为城市中各种利益和矛盾的聚集点,因此,必须对可持续人居环境下的和谐社区予以探讨。课题组认为,和谐社区包括良好的个人素质、充分的社会信任和文明的人际交往三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