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测算结果及分析
1.总体测算结果
表43 2014年中国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生发展指数排名表
表43展示了全国35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和分布情况,根据测算结果,主要揭示出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生发展指数排名的区域集中度虽不及省份排名,但仍然显现出一定程度的区域集中性。按照指数由高到低,民生发展水平大致呈现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由强渐弱的阶梯型分布趋势。[2]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除西安(第10位)位于西部地区外,其余9个城市全部位于东部地区;排名第11~25位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包括了中部地区的五个城市,东部地区的四个城市,西部地区的四个城市,东北地区的沈阳市、大连市(第12、14位);排名后十位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包括西部地区的六个城市,分别是乌鲁木齐(第26位)、贵阳(第28位)、南宁(第32位)、兰州(第33位)、西宁(第34位)、银川(第35位),同时包括东北地区的哈尔滨、长春(第30、31位),以及中部地区的南昌(第27位)和东部地区的石家庄(第29位)。
第二,排名表现出较强的区域经济实力相关性。民生发展指数排名还是与各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呈现出高度相关性。这表明“保民生”和“促发展”二者并不矛盾,恰恰说明了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经济发展成果不断转变为人民福祉水平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六个二级指标中,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和科教文卫建设指标的排名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而生态环保建设指标、安全健康建设指标的排名则相关度较低,这表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并不完全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与政府的关注点和关注度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