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4中国民生发展报告

四、2014中国民生发展指数——省级部分

字体:16+-

(一)总体测算结果及分析

1.总体测算结果

表5 2014年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排名表及与历年比较

表5展示了全国30个省(区、市)民生指数排名和分布情况,根据测算结果主要揭示出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省级民生指数排名区域相对较为集中。按照指数由高到低,民生发展水平大致呈现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由强渐弱的阶梯型分布趋势。[1]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区、市)中,除辽宁(第8位)位于东北地区、内蒙古(第9位)位于西部地区外,其余8个省(区、市)全部位于东部地区;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中,包括了中部地区的7个省份,东部地区的河北省(第11位),西部地区的重庆市(第13位),东北地区的吉林省(第20位);排名后十位的省(区、市)包括西部地区的8个省份,分别是新疆(第21位)、宁夏(第22位)、四川(第23位)、广西(第25位)、青海(第26位)、云南(第28位)、甘肃(第29位)、贵州(第30位),同时包括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第24位),以及东部地区的海南(第27位)。

第二,排名表现出较强的区域经济实力相关性。民生发展指数排名还是与各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呈现出高度相关性。这表明“保民生”和“促发展”二者并不矛盾,恰恰说明了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经济发展成果不断转变为人民福祉水平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六个二级指标中,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和科教文卫建设指标的排名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而生态环保建设指标、安全健康建设指标的排名则相关度较低,这表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并不完全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与政府的关注点和关注度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