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其最主要的财产形式,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首先就是要保护其财产性土地权益。卢梭认为,财产、自由和生命是人类生存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财产权是所有公民权中最神圣的权利,“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自由还更重要”[1]。土地流转将农民所拥有的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移,也就意味着农民丧失了对土地的占有。土地上所承载的农民的经济权利和利益也就面临着受损的风险,因此必须重视土地流转中农民财产性土地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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