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线传媒概况
(一)电视制播分离
光线传媒是中国最著名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之一。提到光线传媒就不能不提中国电视的制播分离。在计划经济年代,电视台基本上是“自产自销”,自己包办节目的制作、编排、播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电视台企业化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效益和运行效率越来越受到重视。与此同时,电视频道的数量迅速增加,节目资源出现匮乏。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发达地区的电视台开始摸索制播分离的道路,即电视台不再包办所有节目的制作,把一部分节目交由台外专门的制作机构制作。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第一批民营制作机构——嘉实、光线、银汉等相继成立,并迅速崛起。《中国娱乐报道》、《影视新干线》等民营公司制作的节目迅速走红。民营力量的加入,使制作机构与电视台的关系进一步市场化。此后,民营制作公司逐步成为电视台以外的主要制作力量。
1999年7月,原国家广电总局在“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内部管理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除新闻类节目以外的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与制作的分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基础作用”。[1]此后,广电总局多次重申上述政策。制播分离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鼓励。
此后,促进制作与播出分开成为电视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在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李长春在谈到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时提道:“积极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和党报发行体制改革。”[2]制播分离再次形成一个**。目前,电视台播出的影视剧类节目绝大部分为外部制作;娱乐、体育等栏目外部制作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长;新闻类、社会访谈类节目则全部采取自制方式。总体上看,制播分离已经在中国电视业中占了主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