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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组织形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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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创业者对新企业组织形式的确定,是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一家新创企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多种,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三种组织形式没有好坏之分,对创业者而言,要掌握不同组织形式的优势与劣势,以确定新企业的组织形式。一个新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但创业者无论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均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新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对不同组织形式优势与劣势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决定选择适合新企业的组织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1]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2]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企业实体,其设立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在场所、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

(6)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条件较宽松,设立程序较简便,进入或者退出市场也较灵活。

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