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2年以后,民营资本开始大量进入中国电影市场,民营电影企业全面起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国民营及混合所有制影视企业已经超过3400家,这个数量相当于2002年的10倍。这些企业分布于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多个产业链环节,这无疑对活跃中国电影市场,推动国产电影的全面复苏起到了重要作用。民营电影企业作为当下电影创作的重要主体之一,凭借其体制、资本、人才、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在中国电影产业之路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民营电影的崛起并非偶然,它所处特定环境中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其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同时,这些因素也共同构成了民营电影总体的市场营销环境。
近年来,随着电影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电影发展的政策环境得以逐步完善和优化。2002年2月由原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电影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这一规定明确允许民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此后,民营电影的发展不断得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这是我国最高级别的文件为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提供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表明了国家对于电影产业化发展的高度重视。原国家广电总局随即在2003年出台了《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具有重要意义的行政法规。2004年11月,原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共同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这些文件有一个共同的精神,那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外资被准许进入我国电影行业,并被允许涉足中国内地的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领域,同时还允许外资与内地资本合作建立合资电影企业和电影院线,参与改造电影制片、放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该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这一系列行政法规的颁布,强调了电影作为产业的发展思路,为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民营电影得以在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中起步、发展并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