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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焚毁教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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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皇令的发布

早在1520年4月底5月初,罗马教廷就组织一个班子起草谴责路德的教皇令。这个班子的成员有七八个人,其中大多数是路德的老对手,如西尔维斯特·马佐里尼、卡杰坦、厄克等。[1]5月底,敕令完成,经宗教法庭多次讨论后通过。6月15日,教皇正式在这个训令上签字。

训令在一开头这样说:“主啊,[2]起来审理你的案件吧!记着那蠢人怎样在天天非难你;狐狸们正在糟蹋你已委托给你的代表彼得受理的你的葡萄园;出林的野猪在糟蹋它,旷野的野兽在吞吃它。”训令接着乞求圣彼得、圣保罗和天朝众圣,一齐起来拯救罗马教会,谴责正在德国泛起的早已被谴责的希腊和波希米亚的谬论。训令罗列路德的41条主张,不加论证就蛮横地宣布统统是谬论和异端邪说,并要求所有教士“遵纪从命”一起谴责,否则也以异端分子论处。

从内容上看,所谓41条谬论主要摘自路德的《九十五条论纲》、在莱比锡辩论会上的发言和《论善功》等,大致包括下面几方面的内容:

反对赎罪券和与它有关的告解礼、炼狱、功库说;

圣礼的功效取决于有无真正的信;

善功不能使人称义;

教皇不是上帝的代表,其权力不是神授的;

宗教会议也可能犯错误,胡司的主张合于基督教义;

烧死异端分子,违背圣灵。

训令宣布马丁·路德的所有著作,“不管是用拉丁文或其他语言写的,其中有上述或其他谬论的,我们要完全加以谴责、驳斥和全盘摒弃……予以焚毁”。对于路德本人,教廷以宽大为怀,严令他及其同谋者、支持者、追随者,自训令张贴之日起60天内,“必须完全放弃其声明、出版著作、论断和辩解”,重新回到教会的怀抱中来,否则均以异端分子论罪,人人有权逮捕他们押送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