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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宗教改革前的德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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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德国皇权的衰落

一、1356年的《黄金诏书》

德国是查理大帝的帝国瓦解后逐渐形成的。根据843年的《凡尔登条约》,查理的帝国一分为三,其中的东法兰克王国后来演变成德国。911年,东法兰克国王,年仅18岁的路易四世去世,加洛林王朝在德国的统治告终。同年11月,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当选国王,称康拉德一世,从此德国独立。

德国自立国起直到19世纪末实现统一,分裂割据竟达千年。这种情形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是德国政治史的突出特点。[1]

13世纪以前,德国主要经历三个王朝,即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和霍亨斯陶芬王朝。在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时期和法兰克尼亚王朝的亨利四世时期,先后出现过比较强大的王权,可以说国家统一在望。然而,到霍亨斯陶芬王朝垮台以后,德国竟出现选不出皇帝来的局面,史称“大空位”(1254—1273年)时期。1257年进行一次选举,英国的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和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两个外国人当选为德王(这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选举外国人当国王),谁也无法上台。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年参加选举的有七个大诸侯,即科隆、美因茨和特里尔三个大主教,还有萨克森公爵、巴拉丁伯爵、勃兰登堡侯爵和捷克国王。在斯拉夫人土地上建立的勃兰登堡和捷克,在德国政治舞台上初露头角。这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由七大诸侯选举皇帝的事件。后来,大诸侯们为确保自己的利益,避免出现强大的王权,往往又选举小诸侯当皇帝,如1273年当选的卢道夫一世(哈布斯堡朝)、1292年当选的阿道夫(16世纪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领导人奥兰治·威廉是其后裔)和1309年当选的亨利七世(卢森堡朝)都是如此。到1356年,亨利七世的孙子查理四世颁布了标志德国王权彻底衰落的《黄金诏书》(又译《金玺诏书》,经该年1月召开的纽伦堡会议和12月召开的梅斯会议通过),从法律上正式肯定了七大诸侯(他们从此被称为选侯)选举皇帝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