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是文学大系统中的分支;语文教学是教育大系统中的分支。两者似乎分属不同的学科,但是,两者却又有着密切联系,因为他们有相同的服务对象(学生和儿童),相似的功能(语言学习和人文教育)。
一、儿童文学与语文课程资源开发
儿童文学是语文教育的重要课程资源。这一点,在20世纪初的小学语文教材中就得到了充分体现。“儿童文学化”一度成为小学国语教材的主流。1932年颁布的《小学国语课程标准》在“目标”第三点即提出“欣赏相当的儿童文学,以扩充想象,启发思想,涵养感情,并增长阅读儿童文学的兴趣”。身兼语文教育家和儿童文学家的叶圣陶,在1932年编写《开明小学国语课本》时,创作了大量的儿童文学,他曾说:“小学生既是儿童,他们的语文课本必得是儿童文学,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使他们乐于阅读,从而发展他们多方面的智慧。当时我编写这一部国语课本,就是这样做的。”[1]
在进入新世纪的语文课程改革中,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也占有比较高的位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各学段阅读都提出了具体建议。第一学段(1~2年级),学生的阅读文类被明确定为“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这意味着儿童文学至少在小学低年段已成为学生阅读的主要内容。“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部分,也有多项涉及儿童文学作品。根据课程标准编制的实验教材中,儿童文学作品成为低年级课文的主体。仅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低年级课标实验教材为例,课文为儿童文学作品的包括一年级上册有15篇,占全部课文的75%;一年级下册有25篇,占全部课文的73%;二年级上册有20篇,占全部课文的58%;二年级下册有17篇,占全部课文的53%;整个小学阶段儿童文学作品占课文总数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