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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幻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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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文学是儿童文学幻想体中一个独特的文类。“幻想文学”这一名称产生于欧美,其创作兴起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欧美以及深受欧美儿童文学传统影响的日本,幻想文学已经作为一种儿童文学体裁被固定下来。中国的儿童文学引入幻想文学的时间却滞后了很多。在中国,具有自觉意识的幻想文学的兴起是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才开始的。而今,幻想文学已经逐渐成为一批中国儿童文学作家的艺术自觉,也得到了儿童文学理论研究者的重视。

由于幻想文学是一个新的文学样式,其研究很多方面仍处于探索中,尚无定论,而且与童话研究之间也存在着交叉性。本节根据目前幻想文学已有的一些研究成果,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文类加以引介,因基于不同的语境进行阐述,与童话研究的内容有交叉和重叠在所难免,这是需要说明的。

一、幻想文学的含义

幻想(fantasy)这个词,是从希腊语来的,依照字面的意思解释是“使之像眼睛看得见一般”的意思,在《牛津大辞典》里是这样注解的:“将知觉的对象用心灵理解”,或“想象力。把没有出现在现实的事情,换成有形物的作用,或是力量,或是结果”。由此可见,“幻想”就是一种独特的想象力,而这种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是超越人们的五官所能感知到的世界。

幻想的世界虽然光怪陆离、匪夷所思、天马行空,但是幻想绝不是不受控制的无意识流动,不是不可捉摸的潜意识与梦境所为,而是人类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过程,“它不仅修正、弥补着我们的生存,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创造、建构着主体和世界;它不仅赋予了艺术品以审美的维度,也使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具有了审美的意味”。[1]可见,幻想是改变现存世界,在人的内心世界构建一个更完美的内在宇宙的有意识的努力和思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