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是作家审美意识物化的产物。文学作品依读者对象不同,可以分为成人文学与儿童文学两大类。成人文学审美价值的实现,是以成人作家为一方的审美意识形成一条水准线,成人读者为另一方的审美意识形成另一条水准线,双方对话的结果是同类水准的审美意识的碰撞、交流、融合和提升;而儿童文学则不然。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因而有其特殊性:就儿童文学创作者而言,他们既具有成人的审美意识,又必须自觉地从接受对象那里吸纳儿童的审美意识;就儿童文学的接受者而言,他们既兴致勃勃地咀嚼和回味文本中自己熟悉的儿童审美意识,又潜移默化地体验和接受文本传达出的陌生的成人的审美意识。在这里,任何取代都是非理智的、非清醒的。成人审美意识是文本的艺术质量和价值尺度赖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用儿童审美意识来取代成人审美意识,那么,儿童审美意识就只能永远地停留在原始意识阶段,无法走向更高级的现代审美意识。同样,成人审美意识也不能取代儿童审美意识,因为儿童审美意识的存在是儿童文学之所以成为儿童文学的美学前提,否则就取消了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的区别,有可能使文本变成标签式的“儿童文学”。而标签式“儿童文学”是孩子们不喜看、成年人不屑看的毫无美学意义的文学怪胎。
由此观之,成人审美意识与儿童审美意识是构成儿童文学审美意识系统的基本要素。这两种审美意识的互补调适与交融提升是儿童文学创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理解与实现儿童文学审美本质的“阿基米德点”。
以这两种审美意识的协调为考察中心,这里需要探讨作为儿童文学创作主体的成人作家的“儿童观”及其对理解、再现和提升儿童审美意识的影响,需要探讨原始意识与儿童审美意识的关系,以厘清儿童审美意识的本原与历史发生,需要探讨不同年龄阶段少年儿童年龄特征的差异性所带来的对文学作品的不同接受心理与审美趣味的自我选择,以把握儿童审美意识的变化与发展趋向,更好地实现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的艺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