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为此,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对各省、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和部属高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笔者认为,深化高校资产管理改革,是高校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建设“双一流”大学的现实需要。地方高师院校深化资产管理综合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讲,就是要通过深化资产管理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学校资产管理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进一步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紧密结合的实现途径;进一步规范管理,实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由经验式管理到理性化管理、由分散式管理到集约化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