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地方高师院校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深化资产管理综合改革工作。
(一)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首先,应进一步明确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机构在学校资产管理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资产管理流程。其次,应积极探索“互联网+”高校资源管理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使资源管理信息化与教学、科研、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总系统及土地、构筑物、大型仪器设备、公用房、经营性用房、周转房等分类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物联网,将学校各类资源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深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构建“统一调配、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效有序”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实现资产管理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二)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强化资源配置绩效考核
在一定层面上讲,资源配置是调动单位和个人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首先,深化资源配置改革,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定额配置、超额付费、注重绩效”的原则,采取行政分配和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模式,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质量配置优质资源,并实时进行动态调节。其次,应尽快建立完善教学业务、科研项目及学科建设平台、行政办公等不同类型的用房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科学界定用房性质,明确各级各类用房的定额标准,确定超额收费范围和标准,对超额使用的资源必须付费,逐步实现教学、实验、实训用房标准定额内免费配置、超额付费、缺额补贴,科研用房统一收费,行政办公用房和配套业务用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免费配置的配置目标。最后,要建立完善资源配置与绩效考评挂钩,绩效审计,定期巡查,对长期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资源收回重新调配等制度,推动闲置资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