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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共图书馆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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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在免费开放的前提下讨论收入管理。从财务角度按照收付实现制,公共图书馆的收入是指一个财务年度中通过银行账户的所有进项(借方)扣除本财务年度发生的应付款(暂收款)的余额。

一、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与基本服务的界定

公共图书馆是民主社会的制度安排,从建立公共图书馆制度的本意或者公共图书馆固有的使命[19]和理念出发,免费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本质特征之一。免费是零门槛的前提,可以保障所有人用得起公共图书馆。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推动三馆免费开放,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基本服务的范围: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在公共财政资金有限、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目前还只能做到基本服务免费。对于政策规定免费以外的服务项目,是收费还是免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从国情出发

各个国家对公共图书馆免费服务的界定可能都不完全一样。笔者在考察北欧的公共图书馆时,发现除了享用咖啡、快餐等食品需要付费外,其他服务几乎全部免费。所谓“几乎”,是因为每张读者证对复印、打印等每月有一个规定的免费额度,读者如果超额使用则需要另外付费。笔者还在图书馆中免费获得当地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