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公共图书馆都必须依据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规范使用资金,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规则处理账务,这不仅是制度的需要,也是图书馆强化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资金、控制预算和平衡收支的需要。
一、严格执行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管理规范,一是要有规矩,二是要守规矩。公共图书馆的资金管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管理,不能随心所欲,否则不仅资金不安全,馆长和财务人员等也不安全,更不用说完成公共图书馆的年度工作目标。
(一)预算制度
预算两字在各个地方有许多种理解。
首先,预算是一种法律。1994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预算法》,因而,预算的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调整、收支范围都有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办事。预算是一种法律可以从两个角度认识:(1)图书馆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预算编制、管理、收入、支出均是《预算法》规定的内容,法律规定了预算的编制、用款的范围、收支的渠道。(2)对图书馆而言,预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根本大法,每个款、项、目、节均受预算控制,图书馆不得自行突破、随便挪用,更不能自行其是,否则就会违反财经纪律,或使图书馆陷入财政危机,从而影响图书馆的业务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生存和发展。
其次,对公共图书馆而言,预算是指资金。有预算就有钱,无预算就没钱,下达预算就是下达资金,调整预算就是调整资金,因此,预算是完成事业任务的用款计划,或者反过来,被批准的事业任务,就有对应的预算资金。
再次,预算是一种控制。预算是相应事业任务的支出控制,如果某项任务尚未完成,而预算控制数已经完成,则对图书馆来说,就会形成超支;如果相反,则形成节支。因而,如果没有意外情况,预算的完成进度可以反映事业任务的完成进度。对图书馆来说,既要控制整个预算支出的节奏,又要顾及事业任务与预算支出之间的比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