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价值理念与具体实践、战略目标与实现机制、指导原则与路径选择紧密联系的长期过程和复杂系统。在此意义上,坚持科学的实施路径是重要的现实任务。
一、以财力均等化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首先,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东、中、西部地区县域人均文化事业费,不低于本区域上一年度平均水平。其次,要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的重点。均等化的目标是促进区域均等、城乡均等、群体均等,投入要有助于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的优化,重点投入城乡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普及和精品生产。最后,要加快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科学设置、合理配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付。
二、创新服务,面向基层下沉优质资源
当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在基层,尤其是在一些民族地区、山区和海岛地区。要创新服务供给,把更多的设施、人才、产品、服务引向基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依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措施,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从组织体系、经费支持、人员保障等方面深度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形成组织合力和组织优势,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三、通过部门统筹协调,综合利用文化资源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是涉及文化产品生产、分配、管理和资源保障各个系统在内的整体系统设计,必须整合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突破行业壁垒和公共资源体制内循环的制度局限。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是加强政府机构改革的协同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必然要求。要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联合宣传、组织、发改、财政、文化、广电、体育、工青妇等部门,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织机构,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依托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协调解决均等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标准化均等化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