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三节 我国文化志愿服务的发展

字体:16+-

一、我国文化志愿服务的概况

2002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注册志愿者的定义、基本条件、权利、义务、注册程序、管理和培训、激励表彰等都做了明确规定。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阐述中提出了文化志愿者的概念:“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这是党和政府在深刻分析我国文化国情和文化建设战略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的要求,围绕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的具体部署。从而将文化志愿服务正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国家层面倡导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人士投身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2012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公共发〔2012〕31号)。这标志着我国文化志愿服务开始进入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的新阶段。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按照该意见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规范文化志愿者队伍管理,并通过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摸索出越来越多的好做法,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好经验,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好典型(见表5-2)。这些都将成为推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和重要条件。文化部将2013年定为“文化志愿者基层服务年”,服务年的系列活动由2项示范性活动和8个主题系列活动组成,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交往、交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