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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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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标准化

1.分类管理,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在充分了解志愿者服务意向的基础上(见表5-4),按照专业、服务岗位、服务时段等项目对文化志愿者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及其服务活动的档案制度,为文化志愿者建立包括基本状况、服务情况、累计服务时间的个人档案。文化志愿者组织可结合自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基础、特点和优势,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

2.优化管理与服务流程,促进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通过创办“文化志愿者”专题网站,搭建起集文化志愿者注册系统、培训考核系统、活动发布系统、评价激励系统全方位覆盖的文化志愿者服务的网络平台,实现对文化志愿服务过程的管理以及动态掌握,从而提高文化志愿服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文化志愿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科学化。

3.推进“文化服务记录”制度

通过“文化服务记录”,对志愿者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详细、准确、及时、规范的记录,对服务记录结果进行长久保存,权威证明与回馈激励,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有良好文化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这样,可以激发文化志愿者奉献社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更多文化专业人士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标准化

1.完善招募渠道

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和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一是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