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与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有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制度安排总体看尚处于起步阶段,配套不足,有不少需要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
1.现有政策配套不够完善,贯彻落实难以到位
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出台比较密集,相关政策目标也日益明确,对政府文化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文化机构提出了不少要求。但是,目前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多侧重从宏观层面提出总体要求,微观执行层面的配套政策往往不足,特别是在经费保障、体制机制建立等方面,现有政策并不能全部落实到位,有的甚至与政策目标存在很大距离。例如《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或基金、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要求就未能落实。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力度不够、实施细则不完善、税收减免程序和手续过分繁杂,导致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有限,相关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也未能有效跟进。此外,对多年来颁布的各类政策没有进行必要的清理,有的适用期限不够明确,有的相互矛盾、冲突,也影响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2.“条块分割”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导致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政出多门,部门利益冲突、行政壁垒森严,带来了政策衔接和执行的困难公共文化服务是涉及多个领域、需要调动多种资源的公共服务,其服务效益也因文化边界的“模糊性”而难以清晰“划界”。而受我国“条块分割”的现行文化管理体制所限,不仅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文化事权划分不够清晰,而且宣传、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联、教育乃至体育、旅游等部门,都拥有公共文化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程度不同地存在各自为政、部门利益冲突、行政壁垒森严等问题,带来了政策衔接和执行的困难。在有的领域,甚至存在重复出台政策、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问题。上述状况也使得基层部门在执行政策时难以清晰把握其轻重缓急,而各上级部门名目繁多的考核、验收也往往让基层单位疲于应付、不胜其烦。如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使各部门形成分工合理、资源共享、协作共建的局面,促进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