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供给的适度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供给,除了服务主体本身的社会化、多元化扩展,还包括了社会化运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所谓社会化运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是指从体制安排上,给予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和空间,特别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而在机制创新上,则是借助社会、市场组织灵活的服务机制,创新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固有方式,提高政府回应公共文化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活力。
但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就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而言,在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普遍不足、存在严重的历史欠账等情况下,在现阶段,我们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供给,只能强调其“适度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
(一)从政府来看,国内外的改革发展经验教训表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往往有可能成为政府卸责任、甩包袱的某种借口从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过程看,无论是英国的新公共管理还是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自然与回应公民需求的持续扩张(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福利)有关,但其起点无一不是应对政府严重财政危机的结果。为了缓解财政危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普遍推动了政府改革,其主要目的就在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将社会力量当作战略合作者,在确保公共服务维持一定水准的同时切实减轻财政负担。但也有必要提及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尽管有甩财政包袱的实际考量,但却是以改革之前这些国家政府职能大扩张时代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为基础的改革,加之选举政治的制约,改革本身不会导致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大规模削减,也不会从根本上减少政府的责任。与此相比,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则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完全不同,因为历史欠账过多,我国在政府职能上强调“公共服务”还是近些年的事情,公共服务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大规模的持续性投入。在此意义上,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供给,在现阶段只能是作为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有益补充。因此,过度强调社会化或市场化,无疑会有意无意间忽略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根本责任,有可能成为政府推卸应有责任、甩财政包袱的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