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为解决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我国启动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同年,为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我国启动了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2002年,为解决利用互联网向农村和基层传播优秀文化资源不畅的问题,我国启动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世纪之交,我国开始出现一种公共文化建设的新形式——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各级政府主导、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重大公益性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后称“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类工程建设。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基层服务点,作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2006年9月公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在部署公共文化服务时,提出了国家“重要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的概念,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列为国家重要文化工程建设项目,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列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确立了通过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和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的农村文化建设思路。
200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会议强调当前要大力加强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会议强调了实施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建设的五大公益性文化工程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00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在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时提出,“当前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在中共中央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中,开始以“文化惠民工程”的概念来指称此前出现的“重要文化工程建设项目”“农村文化重点工程”“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等称谓。该文件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的五大文化惠民工程做出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