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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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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走向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需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子系统,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均等的重要基础。公共文化服务,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的分内事,在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中,政府理所当然地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主办,政府主办也不等于政府包办。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有限责任政府、有限财力政府理念的普及,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基本目标是政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运用政策、规划、布局等调控手段对全社会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进行宏观指导,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积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也是提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服务水平的需要。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主要通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来承担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的责任,因此,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骨干力量。但长期以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运营,市场驱动、产业驱动、利益驱动、需求驱动的特征不明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相比,不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着产品和服务内容单一、品种匮乏、形式老旧、质量不高、规模不足等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通过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释放内在活力、生产优质资源、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