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86年,当大流士在准备讨伐起义的埃及并远征雅典时,选定了薛西斯为自己的王位继承人,希罗多德因此说道:“当大流士准备讨伐埃及和雅典的时候,在他的儿子们中间发生了一场夺取国家主权的巨大纷争,原来他的儿子们认为,他必须按照波斯人的法律,在率军出发之前,宣布他的王位的一位继承人。”[7]
希罗多德所说的这个波斯法律有过吗?如果有过,那么它是成文法还是习惯法?如果是成文法,那它是在什么时候制定的?
确实,在波斯帝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国王出征前选立王位继承人的事。例如,居鲁士在远征马萨格特人之前,选立了冈比西斯为王位继承人。关于此事,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在居鲁士为征服马萨格特人而来到阿拉克塞斯河,正准备渡河时,马萨格特人的女王托米丽丝提出说,你别忙着架桥过河,假如你真要和我们兵戎相见的话,有两个办法:一是我从河边退走三日的路程,你过河后我们再在战场上相见;二是你从现在的地方后退三日的路程,我们过河后与你刀枪相见。居鲁士的谋士,原吕底亚国王克洛伊索斯建议居鲁士采用第一种办法,渡过河去。居鲁士同意了。希罗多德写道:
居鲁士看到他面前摆着的这两个相反的计划之后,便放弃了先前的想法而愿意采取克洛伊索斯向他提议的那个意见,于是他便回答托米丽丝,要她向后撤退而他本人渡河作战。托米丽丝按她先前所约定的向后撤退了。于是他(居鲁士)便向使之继承他自己的王位的他的儿子冈比西斯托付给克洛伊索斯,严厉命令冈比西斯尊敬和厚待克洛伊索斯,如果他渡河攻打马萨格特人失败的话。在他发出了这样的命令并把他们二人送回波斯之后,就率领大军渡河了。[8]
这里有几点需要指出:1.希罗多德在这里并没有明确说正是在这里居鲁士立了冈比西斯为王位继承人,只是说“他向使之继承他自己的王位的他的儿子冈比西斯”;2.希罗多德也没有说这是按照波斯法律指定冈比西斯为波斯王位继承人;3.居鲁士让冈比西斯作为王位继承人的想法究竟是在这次战争之时,还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决定了?例如,在公元前539年,在征服巴比伦尼亚的新巴比伦王国时,他已让冈比西斯做了“巴比伦之王”,而自己保留了一个“全国之王”的称号。[9]这是否意味着当时居鲁士已经决定让冈比西斯做王位继承人,而当“巴比伦之王”正是让他接受行政训练,以便将来接替王位?因为,据现代研究者的意见,在征服新巴比伦王国时,居鲁士已经60岁左右了。[10]因而,在那时立王位继承人是完全可能的和必要的;4.如果波斯帝国真有一条在国王出征之前要立一个王位继承人的法律的话,那么,在公元前546年,在居鲁士去征服小亚的吕底亚之时,就应立王位继承人了,而不会等到公元前530年远征马萨格特人的战争之时,不会等到他已经70岁的时候了。